4月1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確定2017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談判范圍的通告》發布,這意味著醫保藥品談判準入機制已基本建立。
對于臨床必需的新藥而言,得益于此新機制,醫保藥品談判藥品確定價格后,可直接掛網采購,進入各省進入醫保目錄將無需再等待4年以上的時間。筆者分析此輪談判藥品范圍,認為利好單抗藥、抗腫瘤藥和中藥成分單一藥這三類藥品。
但是,風險與利好共存。最終利好程度存疑:一是看談判價的降價幅度,是否如第一批的50%以下的降幅?二看進入各省掛網后,醫保支付價到底又是多少?
醫保談判機制艱難建立
衛計委確定首批藥品
醫保藥品談判機制的建立歷時兩年有余。
2015年2月《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首次提出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藥品價格談判機制。2015年10月,衛計委等16個部委(局)組織開展了首批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工作。根據我國重大公共衛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藥需求,組織專家充分論證后,衛計委遴選價格高、疾病負擔重、患者受益明顯的治療乙肝、肺癌、多發性骨髓瘤等專利藥品作為談判試點藥品。同年11月下旬,正式啟動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試點。
傳聞進入衛計委談判目錄的藥品有5個,但2016年5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國家藥品價格談判結果的通知》只公布了3個藥品,分別是葛蘭素史克(中國)的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貝達藥業的鹽酸埃克替尼、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富馬酸替諾福韋二吡呋酯是我國最新指南推薦的一線治療慢性乙肝的口服藥物。埃克替尼、吉非替尼是用于腫瘤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敏感突變的非小細胞肺癌患者的分子靶向藥物。
各地執行困境
根據衛計委的通知,此3個藥品2016年6月底前完成談判藥品集中掛網,且在2016~2017年的采購周期內,不再另行組織談判議價。同年7月22日,衛計委發布的“各地將談判藥品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的進展情況”中,有14個省份將談判藥品納入各類醫保合規費用范圍。然而,這14個省份納入的醫保不完全是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更多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大病保險,此外還出現個別省份只認可個別產品都納入醫保合規費用范圍的情況。衛計委推動陷入困境。
人社部接力“正名”
直到2017年2月2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將三個產品全納入醫保目錄乙類,才算是將此三個藥品正名。一般來說,醫保乙類非百分百支付比例報銷的,這意味著此三個藥品降價50%以上只能獲得進入醫保目錄的機會,醫保實際支付還要打折。福建省2017年所公布的醫保支付標準就把此三個藥品的支付標準定為50%。此外,該通知還提到,將探索建立醫保藥品談判準入機制。人社部將對經專家評審確定的擬談判藥品按相關規則進行談判,符合條件的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名單另行發布。
2017年2月23日,人社部新聞中心《人社部印發2017年版藥品目錄》中提及經過來自全國各省(區、市)的近4千名臨床醫生、藥師以及醫保管理專家評審后,初步確定了45個擬談判藥品,均為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專利、獨家藥品。人社部在確認企業是否具有談判意向后,向社會公布擬談判藥品名單并按相關程序組織談判。4月14日所公布的目錄有44個,則意味著有1個藥品確定不參與談判。
44個談判藥品利好度分析
利好國產1類化學新藥
44個談判藥品中化學藥還是為主要類別,共22個。進口化學藥15個,國產化學藥7個。除了注射用紫杉醇脂質體,其余的國產化學藥都是2010年以后獲批的1類新藥。進入談判目錄的化學藥以抗腫瘤藥為主。
生物制品以單抗為主
生物制品有14個進入談判目錄,其中進口占了9個,國產5個。國產生物制品中屬于2010年以后獲批的有2個,分別是注射用重組人尿激酶原和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進入談判目錄的生物制品還是以單抗為主。
8個中藥的共性與分析
44個談判藥品中共有8個中藥,其中6個是中藥注射劑,2個是口服藥。8個中藥中2010年后獲批的為銀杏內酯注射液和銀杏二萜內酯葡胺注射液,其余的從獲批年限而言談不上有多“新”。就8個藥品的共性,筆者認為主要是有效成分較為單一。適應癥方面,主要是提高癌癥病人的免疫功能藥和心腦血管藥。
中藥注射劑在2017年版醫保中大多數被限制使用,不知6個中藥注射劑獲得談判價格后是否會被限制適應癥或限制醫院等級使用。此外,中藥注射劑的醫保支付標準也是目前焦點,福建只愿意支付進入國家基本藥品目錄內的中藥注射劑,這意味著本次公布的6個中藥注射劑不會在福建獲得報銷。(來源:醫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