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營養保健食品廠家一直采取低出高賣模式。廠家或上游品牌運營商給經銷商1.5~3.5折供貨,經銷商給終端4.5~7折供貨,零售終端的折扣幅度彈性較大,這往往和雙方采取的合作模式有關,一般6折以下的都是高毛利模式。
依傳統模式而言,在從廠家到消費者的鏈條中,消費者很吃虧。他們花費的錢,大頭被轉移支付給渠道商,實際買到的產品并不值那么多錢。
廠家也有苦難言,產品絕大多數毛利都作為利差支付給了經銷商和終端零售商。在這種情況下,自己要想在人工上漲、原材料成本變動的情況下,保持一個相對合理的利潤值,或是要給市場投入更多的教育費、品牌宣傳費、公關費和營銷費用,往往就意味著:如果要維持之前的渠道價值鏈,就只能提高零售價(一些所謂的“消費升級”,商品還是那些商品,價格卻越買越高,就是這樣抬上去的),而行業的偽消費升級又會反過來打壓行業的增長速度與規模。
為此,行業中一些有企圖心的企業,有動力思量模式的改變。幾年前,筆者與一家行業領先企業合作,曾以東北沈陽市場為樣板,將經銷商價上調到3.8折,將終端供貨價上調到6折以上,但不幸的是,這個計劃很快夭折。調價第二天,各大零售終端就把該企業的產品“雪藏”,從大排面的黃金貨架調到了最底層的貨架位置,甚至部分還直接被收進了倉庫。
行業大企業、大品牌尚且如此,何況小企業、小品牌乎?傳統的渠道價值鏈真的頑固到不可改變嗎?這家企業以沈陽試點新的渠道價值鏈體系之所以會失敗,除了過度依賴傳統終端零售渠道,自己還沒有強大到足以破壞行業生態鏈之外,一個非常核心的原因就是,沒有意識到:模式的問題就要用模式的修正與重構去解決。(來源:醫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