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已久的《藥師法》終于將要來了!
近日,衛計委發布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師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全簡稱《藥師法》)意見函,征求社會各界對藥師法的意見,在此函中分別包含了對藥師考試和注冊、業務范圍以及權利、義務、考核、培訓等于執業藥師息息相關的內容。
▍對于藥師法,關注7個問題
據了解,《藥師法》共分為六章,共計52條,主要內容有七個方面:
1、建立我國藥師管理制度:《藥師法》主要是從藥師考試和注冊,業務范圍和權力、義務,考核培訓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加強藥師管理。
2、明確藥師法的適用人群:《藥師法》主要適用人群為醫療機構和社會藥房,對于服務于其他機構(科研院所、藥品生產)的人員,酌情管理。
3、明確藥師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藥師法》要求“新人”必須是藥學及相關專業畢業生,且按規定通過藥師資格考試,經相關部門審核注冊后,方可執業。
4、確立藥師的業務范圍和權力、義務:《藥師法》要求主要是為患者提供藥學服務,保障用藥安全及相關服務。
5、規定藥師的考核和培訓要求:《藥師法》要求有關部門按照標準定期對藥師考核和提升。
6、規定藥師法律責任:《藥師法》主要從法律層面對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機構、社會藥店及藥師主題予以明確屬性,厘清責任,對藥師執業經行法律保護。
7、結合了醫師、護士的管理經驗:《藥師法》參考醫師、護士的管理實行經驗對藥師經行管理。按照“放、管、服”精神,應許地方自行管理。
▍《藥師法》四大亮點
對于藥師執業,《藥師法》除了規定權利和義務外,也為藥師增加了不少福利。
1、藥師終于有了自己的節日。《藥師法》第九條:國家設立“藥師節日”。每年X月X日為“藥師節”。
2、藥師也能夠以師承的方式獲得證書。《藥師法》第十三條: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含藏、蒙等)藥學滿三年或者多年實踐、藥學技術服務確有專長的,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確認、由傳統藥學專業組織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藥師資格考試或者助理藥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與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3、藥師執業活動可收取藥師服務費。《藥師法》第五條:“藥師執業活動屬醫療行為,提供的藥學專業技術服務應當收取相應的藥事服務費用。國務院有關部門應制定藥事服務收費項目與收費標準。”
4、執業藥師開藥店必須干夠五年。《藥師法》第二十一條:藥師申請開辦個體藥店的,應經執業注冊后在醫療機構或者社會藥店中執業滿五年、并考核合格。助理藥師不得開辦個體藥店。這意味著,藥師可以開個體藥店當老板,助理藥師永遠只能打工。
▍藥師執業,這六點必須注意
一、執業藥師受藥師法制約,由藥監局、衛計委統一管理
第二條:依法取得執業藥師資格或助理執業藥師執業資格,經注冊在醫療機構(含預防、保健機構)或者在社會藥店中執業,向患者提供藥學技術服務的專業醫務人員,適用此法。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計劃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藥師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與藥師執業有關的監督工作。
二、藥師的主管部門
第四條: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主管全國藥師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藥師工作。
第十條:藥師資格考試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五條:取得藥師資格的,可以向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藥師執業注冊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六條:藥師考核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藥師規范化培訓方案由國務院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三、藥師的界定和執業領域
依法取得藥師資格或助理藥師執業資格,經注冊在醫療機構或者社會藥店中執業,向患者提供藥學技術服務的專業醫務人員,適用《藥師法》。這意味著,執業藥師的將隨風而去,取而代之的是藥師和助理藥師。
四、藥師的分類
具有高等院校藥學專業背景的藥師,可以從事西藥處方的調劑工作。具有高等院校藥學專業背景的藥師經培訓合格,可以從事中成藥處方的調劑工作。具有高等院校中藥學專業背景的藥師,可從事中成藥、中藥飲片處方的調劑工作。
五、藥師的考試和注冊
國家實施藥師資格考試制度,分為藥師資格考試和助理藥師資格考試。臨床藥學、藥學、中藥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在醫療機構或社會藥店中從事藥學專業技術服務工作,服務實踐期滿一年合格的,可以參加藥師資格考試。
藥學、中藥學大專或中專學歷,在醫療機構或社會藥店中從事藥品物流管理、藥品調配等藥學專業操作型技術服務工作,服務實踐期滿一年合格的,可以參加助理藥師資格考試。且助理藥師應當在藥師的指導下,從事藥品物流管理、處方調配等操作型的藥學專業服務工作。
六、藥師考核和培訓
藥師考核和培訓受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委托的機構或者組織,對藥師的業務水平、工作成績、服務質量和職業道德等進行定期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藥師,暫停執業活動三個月至六個月,并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暫停執業活動期滿,再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注銷注冊,收回藥師執業證書。
藥師參加規范化培訓,滿三年考試合格者授予專業學位及專科藥師資格。(來源:醫藥網)